世界新動態:買二手車“定金不退”合理么?用戶,商家誰有理?

2023-04-11 12:11:53 來源:商業新知網

#第一幫幫團[超話]# 【買二手車遭遇“車錢兩失”,消費者欲退定金,門店:不退】#心儀的車被賣掉自己的定金卻要不回#

今年3月,范先生在福州的XX名車二手車綜合服務商門店相中了一款寶馬二手車,交了5000元定金,合同約定3月31日辦車輛過戶手續。


【資料圖】

結果約定的日子當天范先生在外地,回福州需到下午,于是雙方約定改到4月3日辦理過戶。

可到了4月3日,工作人員卻告知他車輛已經賣給他人,定金也不退。

隨后,記者來到門店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最初范先生是選擇貸款買,定金5000元,后續改成了全款,而全款的定金是3萬;她有通知范先生補齊定金,但范先生遲遲未補,而她也忙忘了,導致車輛被同事賣給他人。

對此,范先生表示他以為4月3日當天補也行。現場記者提出,范先生確實有買車意愿,如今車已賣,他交的定金怎么辦呢?

工作人員表示,無法退,但可以幫范先生選購另一臺車,不收取服務費。

范先生不同意該方案。協商未果后,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福州市倉山區商務局,工作人員表示會介入了解,并召集雙方再次協商此事。

關于后續,我們將會持續關注。#幫幫團快訊#via@第一幫幫團

二手車小胖說:

關于二手車的“定金問題”,以前糾紛非常多,這幾年由于各種汽車產品的價格變化和更多的二手車“新人”從業者進入,似乎這個問題又多了起來。

首先,用戶一般看好了二手車,一定要有“紙面協議”,而不是很多傳統二手車商家的“口頭承諾”,空口無憑,要約定好車輛的相關的交付條件、時間、價格、車況保證、售后服務等一系列問題。

其次,一定要確定好是“訂金、定金,還是首付款”,很多不規范的二手車商家并沒有界定清楚和說清楚,導致最后出現糾紛。

訂金,言字旁,相當于“誠意金”,按照相關規定和行業慣例,這個是可以退給消費者的,當然,如果商家違約不把車賣給你,也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這個是相互的,就相當于“倆人互有好感,暫時確定關系“,但是雙方還都有選擇別人的權力。

定金,寶蓋頭,相當于“這事定下來了,雙方確認了關系”,要是反悔了是有一定代價的,一般二手車“定金協議”是相互合理公平的。

比如,用戶購買一臺約定好10萬元的二手車,一般“定金”是車輛價款的5-15%,也就是5000-15000元,雙方約定好車輛的付款時間,過戶時間,違約條件等等一系列,比如定金后10天內買方支付車款,進行過戶,如果期間買方違約不購買車輛,則5000元定金不退,但如果10天內賣方違約將車輛賣給其他人,則需要賠付買方定金的雙倍,也就是10000-30000元。

不買了,定金不退,不賣了,定金還給對方雙倍,不知道很多地方的娶媳婦彩禮是不是這樣的哈,反正二手車“定金法”是這樣。

最后,我們要說的是“契約精神”問題,和二手車交易的原則建議。

近期,退定金的糾紛不少,我這邊基本上總是有粉絲來問,一般買方反悔無非是,覺得二手車“買貴了”,尤其是很多準新二手車,一問新車,覺得二手車不值得了,當時交定金沖動了,所以后來就要回去“鬧著退定金”。

反之,二手車商家,為了給你保留這個車,可能在約定時間不能銷售給其他人,也存在著庫存和降價風險,也是有各種成本疊加的,所以也有理由“不退定金”,所以我們還是建議消費者想清楚,算好賬再確認。

今年還有一部分就是,很多客戶交了定金,貸款辦不下來,導致無法成交,定金無法退還,所以也建議,消費者購買二手車繳納定金前,讓店里的金融服務先算算,先查詢征信和相關,確保能貸款購買再支付定金。

總之一個原則,二手車定金協議,其實就是“標準化合同”的一部分,承擔著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的證據鏈,希望買賣雙方都有契約精神,誰導致對方損失,誰承擔一定責任,不僅是二手車,新車、房地產、零售、團購,很多都是如此,成年人,要為自己的抉擇負責。

不知道您怎么看?特斯拉降價就掛條幅,漲價就暗自竊喜的矯情,只能說明很多人還是巨嬰而已,如果是這樣的心態去買車,我建議還是謹慎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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