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家法院掛牌環資法庭

2023-08-14 16:03:10 來源:千龍網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千龍網訊(記者 劉美君)“至此,北京法院三級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全部掛牌成立,構建起科學完善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標志著首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翻開新的篇章。”8月14日,北京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安鳳德宣布8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掛牌。

當日,在首個“8.15”全國生態日到來前夕,北京四中院及門頭溝法院、房山法院、通州法院、懷柔法院、平谷法院、密云法院、延慶法院等7家基層法院統一掛牌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安鳳德介紹,2019年12月31日,北京高院在民事審判一庭加掛了“環境資源審判庭”的牌子后,持續謀劃和推動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的建立工作。

數據顯示,2021年至今,北京法院每年收結環境資源類案件約900件,其中,刑事案件約150件,民事案件近600件,行政案件150余件。“案發區域集中在河湖庫區、遠郊山區和山川接壤區等野生動物、林木集中區域。基于北京生態保護持續向好的大環境,涉水、大氣、土壤等環境污染案件的數量較少、刑事案件相對較少。”

本次統一掛牌、建立起“高院1+中院1+基層法院7”的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體系,是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穩步推進的。一方面結合四中院跨行政區劃法院功能定位,在該院綜合審判庭掛牌環境資源審判庭;另一方面,突出北京市環境資源審判特色,分別在門頭溝法院齋堂人民法庭、房山法院長溝人民法庭、通州法院臺湖人民法庭、平谷法院金海湖人民法庭、懷柔法院橋梓人民法庭、密云法院溪翁莊人民法庭、延慶法院八達嶺人民法庭等7家人民法庭掛牌環境資源法庭,著力為生態涵養區、西山—永定河、大運河、官廳水庫、密云水庫等重點區域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安鳳德表示,“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推動在基層法院實行環境資源案件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制度。”

在本次掛牌之前,北京法院已經建立環境資源審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歸口審理模式,部分法院還建立了包含執行程序在內的“四合一”審執模式,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網日益織密。安鳳德介紹,北京法院不斷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貫徹預防性司法保護理念,不斷提升審判質效,形成了一些可復制、可推廣的環境資源審判經驗。房山法院在一起涉120余名村民的潛在群體性噪聲污染責任糾紛中,及時與當地村委會及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訴源治理聯動工作組,不足一個月便就地解決了困擾村民將近兩年的噪音污染問題;朝陽法院、密云法院在訴前程序中適用環境保護禁止令,及時制止環境侵權行為;四中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輔助專家庫”,針對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制定出臺從審理到訴訟保全再到調解的系列規范性文件,在全國首創將慈善信托機制引入公益訴訟專項資金制度;平谷法院在審理涉長城保護的行政案件中,創造性地適用“整體保護”“間接損害”原則,維護了長城整體風貌。

近年來,北京法院不斷探索創新裁判和執行方式。一方面,積極適用“補種復綠”“增殖放流”“勞務代償”“技改抵扣”“認購碳匯”等替代性責任承擔方式,采取“建造草坪綠地”“植樹建環境保護公益林”“城市公共場所建公益充電樁”等方式,促進區域環境容量和承載能力的恢復和提升。另一方面,積極探索異地修復、替代修復、代履行、第三方監督、執行回訪等執行方式,確保判決執行到位。

與此同時,北京法院積極探索司法參與生態環境社會治理的科學路徑與發揮作用的方式,以案件為抓手撬動相關生態環境問題的解決,推動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現代化生態環境社會治理體系與治理大格局。如北京高院與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等五家機構會簽《北京市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與北京市水務局等七家機構會簽《北京市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房山法院與房山區生態環境局建立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行刑銜接聯動機制;密云法院在一起案件審理中,發現噴灑農藥工作距離蜂箱過近會導致蜜蜂大量死亡,向事發地鎮政府發送司法建議得到積極回函和整改意見等,通過建立完善部門間的協調聯動機制、搭建社會各界參與環境資源保護平臺、充分發揮司法建議作用等舉措,積極推動問題源頭化解、根本性化解。

此外,記者獲悉,京津冀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司法協作已經常態化。早在2016年,三地高院共同簽署了《京津冀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構建了三地高院信息共享、協調聯動機制。北京各中基層法院圍繞重點區域、流域與屬地津冀法院紛紛開展有針對性的跨區劃司法協作工作。

安鳳德表示,北京法院將一如既往地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戰略性任務來抓,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依法服務保障首都生文明建設,共同守護好首都的綠水青山,為首都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貢獻堅實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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